首页 > 重点政务信息 > 规划计划 >专项规划及区域规划

《苏州市吴中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17-2020年)》顺利通过省国土厅专家组论证


【发稿时间 :2018-06-28 编辑: 来源:

6月22日下午,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专家在南京对《苏州市吴中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17-2020年)》成果进行了论证。专家听取了汇报,审查了文本、说明、图件等相关成果,经质询和讨论,专家组一直同意通过论证。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规范规划成果,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区政府确认后按照规定程序报省国土厅审批、备案。

《规划》通过对苏州市吴中区城镇低效用地的调查和认定,摸清了城镇低效用地的现状、测算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潜力,对规划期内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规模、空间布局、土地利用强度等作出了统筹安排,根据上级下达吴中区6000亩目标任务,统筹落实再开发项目和年度开发时序,着重将退二进三、更新改造、提高容积率、收购储备以及改造用于民生类项目建设或增容技改等地块纳入《规划》,力争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给低效用地注入活力,为产业转型腾出空间。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