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苏州市顺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万件机械配件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512-66513521
通讯地址: 江苏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山路8号
邮 编: 215101
联系单位: 吴中区木渎镇便民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苏州市顺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万件机械配件项目 |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桥开发区 |
苏州市顺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一、厂区内严格雨污分流,不得有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748t/a)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木渎镇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二、车削、加工中心工序上方需设置集气罩收集装置,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排气筒达标排放,高度不得低于15米。排放废气执行环评表中推荐标准。具体考核指标:颗粒物。同时加强各操作环节的环境管理,保证废气收集率及去除率均大于90%,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厂界不得有异味,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具体考核指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内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减少对界外的影响,厂界排放噪声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中2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其中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原料桶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废暂存场所必须采取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污染防治措施,防止二次污染。边角料、不合格品、生活垃圾必须送规定地点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 五、本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延伸其他产品及生产工艺。 六、本项目需以整个车间为起点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七、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环保部门申领、变更、延续排污许可证,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保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