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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5批)


【发稿时间 :2018-07-07 编辑: 来源: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33 D320000201806290034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迎宾路28号的盛昌针织厂,擅自增加生产设备扩大产能,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水超标排放。 吴中区甪直镇 大气 被举报对象实为“苏州盛昌针织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迎宾路28号,该公司主要从事纱线染色,有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已办理排污许可证。     2018年6月30日,对该企业进行现场调查,检查时企业在生产。经核实,该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染缸20台(审批为19台),清洗机4台(未经审批),企业无定型相关工艺;企业有一套废水预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800吨/天,检查时正常运行,实际处理量约400吨/天;企业现将污泥委托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企业污泥堆场地面未进行硬化;现场采集企业污水预处理设施排放口及企业雨水排口水样各一,经监测,预处理设施排放水符合管网标准,雨水排口水样中COD浓度为110mg/L,超过国家标准,其余指标均未超标。 部分属实 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待整治完成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擅自增加的设备予以拆除;立即对雨污水管道进行整改,确保做到清污分流;对污泥堆场地面进行硬化;拟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 无 
39 D320000201806290070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车坊长巨村的S58沪常高速,噪声扰民。 吴中区甪直镇 噪音 7月1日,甪直镇人民政府、吴中区环保局、吴中区交通运输局会同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现场进行核查。经核实,S58甪直长巨村段总长约2.5公里,沿线涉及长巨村内多个自然村庄,近年来,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已陆续在该路段新增隔音屏514米。但随着S58高速车流量的增加,部分点位噪音扰民的问题仍然存在。 经会商决定,由甪直镇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对S58沪常高速甪直长巨村段沿线所涉及的村庄进行噪音监测,监测点位已于7月1日下午确定,监测方案于7月2日确定,正式监测于7月3日开始(雨天顺延)。 属实 待完成监测、出具监测报告后,如有超标点位,吴中区交通运输局将责令苏州市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个月内拿出具体整改方案,并督促苏州市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整改。 2018年,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计划在该路段新增投资200余万元,新增隔音屏250米,目前已完成蓝图设计,待完成招标后,拟于2018年年内完成安装。若监测后仍存在其他超标点位,将按照整改方案规定的时限完成隔音屏安装。 无 
129 X320000201806290068 苏州市有些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综合利用企业,将收集的化工残液简单处置后,未经过无害化处理,以副产品备案的形式,将这些含剧毒物质残液变成了所谓产品交贸易商销售,很多都调配了危害极大的劣质燃料油或者油漆稀释剂等,对大气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一些净水剂生产企业,使用含重金属的废酸生产净水剂,这些含重金属的净水剂使用在水处理厂(因为缺乏监管,不排除使用在自来水厂),这些重金属最终要么在水中,要么在污泥中,造成了污染的扩散,甚至威胁老百姓身体健康。 多地区 土壤 根据信访提供的信息,举报对象应该属于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综合利用企业,且主要利用废液加工生产为产品。经排查,吴中区内此类企业有两家,分别为苏州赫尔普蔓水处理有限公司、苏州中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赫尔普蔓水处理有限公司为一家专门回收废酸进行加工、生产水处理药剂的企业,曾为持证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因发现其存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嫌疑,已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2018年5月17日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带走了所有工作人员。吴中区环保局对该公司的生产设备实施了查封。该企业目前已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公安机关正在对案件进行侦查。 苏州中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专门回收利用废矿物油的单位,环评报告书于2013年经苏州市环保局审批,并于2015年编制了环境影响修编报告并通过审批,16年通过验收。该公司目前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能力为废矿物油8万吨/年。 2018年7月1日,区环保局对苏州赫尔普蔓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巡查,对苏州中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经巡查,苏州赫尔普蔓水处理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车间内相关设备封条完整,未发现擅自恢复经营的迹象。 当日,苏州中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在生产。区环保局工作人员从公司生产工艺是否与环评一致、加工后的产品是否达到相关标准后出售以、产品销售往哪些去向等方面进行了调查。经核对环评文件和现场生产设施,该公司的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抽查部分废矿物油入厂检测记录,均显示符合入厂标准。该公司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出库质量检验报告单所列指标和评价标准与危废许可证规定的Q/SY44-2009《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部分不符。该公司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销售往常熟市虹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吴江华威特种油有限公司等11家润滑油加工单位、使用单位和贸易商。 7月1-2日,吴中区水利局组织3家自来水厂、9家污水对各厂净水剂进行自查,自来水厂采购企业有《江苏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每批次有检测报告;污水处理厂使用净水剂每批产品均提供产品合格检测报告,符合《生活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吴中区环保局对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使用的净水剂进行了调查采样。区环保局、水利局要求辖区内各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严格管理净水剂采购渠道、规范净水剂使用。 部分属实 苏州赫尔普蔓水处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吴中区环保局对该公司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该公司已停止经营活动。 对于苏州中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区环保局责令其暂停对外销售基础油,对基础油产品质量检测标准进行梳理,调整和规范检测项目与评价标准,在此基础上对库存基础油产品重新质检。 目前,苏州赫尔普蔓水处理有限公司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目前处于侦查阶段,已刑拘13人。该公司已停止经营活动,相关设备已被吴中区环保局查封。 苏州中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暂停对外销售基础油,开展产品质量检测标准的梳理调整。 无 
填报说明:污染类型主要以环境要素为准;如涉及到畜禽养殖、黑臭河道、餐饮油烟等问题的,请填报相应栏目,不再重复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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